一、依據114年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師申請市內介聘,皆須以個人健保卡至介聘網站線上作業:第一階段期間(11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為基本資料填報,無需選填志願;第二階段期間(114年5月28日至6月3日)為選填志願,逾期未選填志願者,視為放棄申請介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