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5月8日中分慧輔字第1134610004號函辦理。二、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育,該分院定於113年下半年度前往各學校辦理旨揭活動,並請有意願參與之各級學校協助課程安排,及提供參與活動之對象與場所,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制內涵。三、校園宣導內容(可依需求調整):(一)法院組織及業務簡介。(二)法治教育(含國民法官制度)宣導。(三)法律常識有獎徵答。四、有意報名參與之學校,請先與該分院訴訟輔導科聯繫(電話:(04)22600600,分機:7332),俾便排定活動期程。如報名學校數額逾所定場次,以該分院活動大使可配合之時間及報名先後順序為準。五、檢送旨案「國民法官校園推廣」活動申請書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