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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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獎助學金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11-21 00:00~2024-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21 17:22:12 |
訊息內容 |
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如附件,鼓勵符合資格者報名。 校內申請期限:113/2/19(一)前,備齊相關表件資料,洽註冊組辦理。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11月8日移署移字第11201355882號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13日中市教終字第1120099306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該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前。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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