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請各校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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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首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6-04-17 10:00~2026-12-31 20:00 更新時間: 2026-04-17 10:32:31 |
| 訊息內容 |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請各校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及衛生安全管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6204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指出,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請各校加強輔導校內餐飲業者,落實以下事項: (一)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二)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施,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三、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食藥署已公布於網站(路徑:食藥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r=152856057),請學校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並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四、檢附相關來文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