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立百病毒工作手冊、 Q&A及核心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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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首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6-04-17 09:50~2026-09-30 09:50 |
| 訊息內容 |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立百病毒工作手冊、 Q&A及核心教材,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3914號函及本府衛生局115年4月8日中市衛疾字第1150038728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係新增「立百病毒感染症」為第五類傳染病。有關各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參考「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或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https://www.cdc.gov.tw)查詢。 三、有關立百病毒工作手冊、 Q&A及核心教材文件係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及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相關資料完成,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路徑:首頁 (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 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立百病毒感染症>重要指引及教材),請逕行下載運用;相關內容將依實際防疫需求不定期更新,請配合辦理相關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