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訂「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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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護理師
日期起迄 2024-07-26 00:00~2024-08-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26 15:54:44
訊息內容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因應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分布地區評估頻率調整等事宜,修訂「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7月17日府授衛疾字第1130194663號函辦理。

二、旨揭文件修訂重點:

(一)自本(113)年7月1日起調整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個案地區(不含腸病毒D68型)評估頻率為1年2次,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評估,爰修訂停課建議相關內容。

(二)增列自本(113)年6月3日起修訂腸病毒A71型陽性個案統計定義為僅採計腸病毒A71型核酸檢測或培養陽性相關說明內容。

(三)為及時評估轄區內重症風險較高之腸病毒A71型及D68型病毒株流行狀況,本府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通報及實驗室檢驗報告等相關資訊掌握腸病毒A71型及D68型陽性個案,並將高風險行政區轉知本局,請各校儘速展開防治措施及衛教,避免疫情蔓延。

三、旨揭文件已公布於該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請貴校自行下載運用。

四、國內腸病毒疫情仍處流行期,為降低腸病毒傳播風險,避免疫情影響幼(學)童健康、校園及家庭生活,請各校落實腸病毒防治工作,同時加強宣導幼(學)童注意個人衛生習慣,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生病時盡量在家休養,避免前往公共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