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05-16 00:00~2025-05-2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16 08:20:25
訊息內容

轉知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6條所稱之「設有戶籍」包含領有中共「定居證」或「居民身分證」一案。

檢附來函及其附件影本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