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優鑑定】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作業與附件資料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1-06 00:00~2024-05-25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12 09:12:17
訊息內容

轉知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相關表件
(一)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
1. 由報名學生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負責審查學生初選鑑定報名資格,符合資格者始得報名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
2. 審查項目: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以上本校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將於本學期期末定期評量成績輸入後進行篩選,

預計於1/15發下家長通知單,詢問報名意願及提供報名資訊與期程。

報名注意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