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報名相關表件 (一)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 1. 由報名學生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負責審查學生初選鑑定報名資格,符合資格者始得報名本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 2. 審查項目: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以上本校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將於本學期期末定期評量成績輸入後進行篩選,
預計於1/15發下家長通知單,詢問報名意願及提供報名資訊與期程。
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 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相關作業已經展開,茲將相關報名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請符合初選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報名參加鑑定之學生或其家長於113年2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3年2月21日(星期三)止,自行至線上報名系統(https://gti.tc.edu.tw/e,或掃描上方QR code)登錄初選報名資料,且上傳學生最近6個月內數位證件照。
- 報名前請務必先行詳閱系統操作說明,報名時於系統送出資料後,報名資料即鎖定,另於113年2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後由學生或家長自行列印鑑定安置報名表件及家長觀察推薦表,簽名後連同初選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600元整)配合就讀學校期程繳交至就讀學校,故請務必確認所有系統報名資料皆無誤後再點選「確認報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及後續學校辦理資料收件及審查等時程。
- 因各鑑定試場可容納量不同,報名時需自行排列鑑定試場先後順序(此僅為參加鑑定地點之選擇,非通過鑑定後之安置學校)。原則上鑑定地點為報名時所填第一順位之試場,但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電腦抽籤決定,故以就讀學校列印之鑑定安置報名表所載明之鑑定地點為準。
- 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起可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下載報名系統之操作說明(含操作影音檔連結、操作手冊及簡報);另報名表件及簡章已公告於前揭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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