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16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821號函辦理。 |
|
課程地點:富春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富春國小思賢樓4樓) |
三、 |
研習對象:以富春科技中心服務區國中、小主任、教師優先錄取。 |
|
(一)為尊重課程進行及參與人員,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勿攜帶親屬子女,以免影響課程進行。 |
|
(二)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教材、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
|
(四)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人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辦理取消研習作業,以利主辦單位通知備取人員參加研習活動。 |
|
(五)參加研習教師進入研習承辦學校須先行量測額溫,倘額溫高於37.5度且經醫護人員以耳溫量測達38度者,一律不得入校,另參加教師一律全程配戴口罩參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