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局109年3月4日中市教特字第1090018094號函(諒達)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旨揭鑑定時程調整延後。調整後重要日程摘錄如后,餘請詳閱簡章相關規定: (一)管道一初選於109年7月11日(星期六)辦理,複選於109年8月1日(星期六)辦理。 (二)請各國小於109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管道一及管道二之報名資料檢核。 (三)各國中協助鑑定相關事宜之時間摘要如下: 1、管道一初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109年6月中至6月24日前(依各校規定之日期及時間)。 (2)完成校內初審: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中午前。 (3)學校團體報名: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2時。 (4)領取初選鑑定入場證:109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 (5)領取初選結果通知書:109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 2、管道一複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 (1)學生校內個別報名:109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2)學校團體報名暨領取複選鑑定入場證:109年7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 3、管道二(學術性向): (1)完成校內初審: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中午前。 (2)學校團體報名: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2時。 三、旨揭修訂簡章(共3份)暨鑑定時程調整對照表(共2份)業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科 業務-特殊教育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專區」,請各校逕自下載詳閱,且將是項簡章公告於學校網站暨務必轉知有關人員、學生及其家長,並惠予提供紙本簡章及協助資格檢核、審查暨鑑定初複選報名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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