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依目前疫情狀況,並通盤考量學生權益及後續服務提供等面向,鑑定時程說明如后: (一)本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暨縮短修業年限鑑定:時程不予調整。 (二)本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1、初選報名日期維持原定時程(109年3月5日至6日)。 2、後續鑑定初、複選延後至109年5、6月辦理,其餘鑑定工作項目亦配合調整延後。 (三)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複選延後至109年7、8月辦理,其餘鑑定工作項目亦配合調整延後。 (四)本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報名日期調整至109年6月10日,鑑定日期調整至109年7月4日、5日,其餘鑑定工作項目亦配合調整延後。 三、本局將另函修訂本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科跳級)鑑定簡章,惟前開鑑定時程將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疫情狀況及相關防疫措施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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