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108)年中秋佳節將至,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9-09-11 00:00~2020-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19-09-11 16:03:39
訊息內容

一、中秋期間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應酬或請託關說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

二、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積極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之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