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人事
公告單位 兼任人事
日期起迄 2024-04-30 00:00~2024-05-0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30 14:11:29
訊息內容

一、配合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旨揭注意事項修正前已受理之性騷擾申訴、再申訴案件尚未終結者,及修正前已發生之性騷擾事件而於修正後受理申訴者,均依修正後之規定終結之。但已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

二、相關修正事項,請至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360)查詢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