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支給薪酬職務,得否自願減少支領薪酬總額,以繼續支領(兼)月退休金疑義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春容
日期起迄 2026-02-11 14:10~2026-02-18 14:10 更新時間: 2026-02-11 14:15:16
訊息內容
主旨: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463號書函辦理。
二、 檢送教育部原書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