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春容
日期起迄 2025-12-24 13:10~2025-12-31 13:10
訊息內容
主旨: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

 

,請查照。
說明: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12月19日公護字第1149060037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