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後「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3點第2項第3款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春容
日期起迄 2024-03-28 00:00~2024-04-0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3-28 15:37:14
訊息內容
主旨: 教育部函以,有關

 

相關說明,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6000323號函辦理;另旨揭要點本府業於113年1月17日以府授教人字第1130013767號函諒達。
二、 檢附上開教育部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