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函轉本府衛生局「臺中市登革熱、屈公病及茲卡病毒感染症」之孳生源清除及防疫措施公告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體衛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2-05 13:20~2026-07-31 13:20
更新時間: 2025-12-05 13:23:04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旨揭公告規定,本市轄內公、私場所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民眾應主動清除所屬場域及住家室內外(含大廳中庭、工(農)地、菜(農)園、花圃、側溝、屋後溝、樓梯、共同走廊、開放空間、退縮空地、防火巷、地下室等防空避難設備及頂樓等)之積水容器及積水處等孳生源,避免孳生病媒蚊幼蟲(孑孓),如未主動妥善管理、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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