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為辦理115年師鐸獎推薦事宜,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將推薦資料逕送本市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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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教務主任 李清韻 |
| 日期起迄 | 2026-01-08 14:50~2026-01-15 14:50 更新時間: 2026-01-08 14:54:44 |
| 訊息內容 |
一、 依據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 請依上開要點第2點及第3點規定辦理推薦。 三、 推薦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一) 推薦表各欄位請詳實填寫,勿缺漏;另請注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以免字數太多,本局無法上傳檔案。 (二) 報名行政組者之事蹟以其行政績優事項為主,報名教學組者之事蹟以其教學績優事項為主。 (三) 受推薦人員之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掃描成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員可上傳10項佐證資料,每項佐證資料大小限25MB以內,檔名請簡述佐證資料內容。 (四) 請提供近半年「彩色大頭照」1張(檔案大小為800KB至4MB)及「與學生互動照片」2張(橫式、直式各1張,檔案大小為3MB至8MB)jpg檔,以大圖片尤佳,上傳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提醒貴單位之受推薦人員依照片使用途徑提供適當照片,並取得照片內其他人員之同意。 四、 有關受推薦人員之品德操守部分,請確實嚴格審查,本局不另作查證,如有不實或舛錯者,將依相關規定議處。 五、 送件方式:請將推薦表紙本及資料光碟(含推薦表word檔、相關佐證資料pdf檔、照片jpg檔等)依限送交沙鹿區鹿峰國小彙辦(433106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蘇建豪主任收,電話:04-26224210轉620),紙本及資料光碟逾期未送達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