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 遠離電子菸,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
|---|---|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蔡仁峯 |
| 日期起迄 | 2025-05-22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5-22 11:50:06 |
| 訊息內容 |
一、「菸害防制法」已自112年3月22日起修正施行,依該法第15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電子煙),亦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二、近年疑有業者使用多元行銷手法向學生促銷類菸品,例如以傳銷方式鼓勵未成年者介紹買家、鎖定未成年學生加入社群等。 三、有關菸害防制宣導相關資源網站說明如下: (一)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index)。 (二)衛生福利部健康國民署健康久久(https://health99.hpa.gov.tw/):請至「講主題」菸害防制主題館,以菸草製品、危害、戒菸評估及服務等議題脈絡查找資訊,或至「找教材」搜尋單張、手冊、海報、懶人包、多媒體教材。 (三)電子菸及加熱菸主題專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提供電子煙、加熱式菸品之正確訊息,包括專文、漫畫圖文、宣導影片、懶人卡及專欄等資源。 (四)董事基金會華文戒菸網(https://www.e-quit.org/):提供菸害防制資訊與宣導資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