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社團法人台灣公益聯盟急難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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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註冊組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4-01 11:50~2026-07-31 11:50 更新時間: 2026-04-01 11:51:26 |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對象:家庭主要生計負擔者在6個月內遭逢意外事故、罹患傷病或特殊狀況,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二、補助項目 (一)家庭生活扶助:因家庭遭逢變故,生活頓時陷入困境者。 (二)醫療補助:因意外或疾病產生必要醫療費用,超出家庭負擔能力者。 (三)教育補助:因變故導致子女就學之必要相關費用,超出家庭負擔能力者。 (四)其他扶助:其他有關急難、貧困、傷病之階段性生活扶助費用及關懷慰問金。 三、基本文件: (一)申請表正本(見附件) (二)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同意書暨肖像授權同意書正本(見附件) (三)領款收據正本(見附件) (四)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五)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不可省略記事) (六)財力證明:列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里長清寒證明),或國稅局最近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查詢清單 (七)存摺影本:申請人金融帳戶封面影本(請確認非法院強制扣款帳戶、救助專戶、凍結戶或靜止戶;若有不可抗拒因素,可提供配偶或直系血親帳戶,並檢附領款人身分證影本) 四、依申請項目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醫療補助:醫療診斷書影本、醫療費用明細單據 (二)教育補助: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或學雜費單據 (三)其他證明:如重大傷病核定書、身心障礙手冊、非自願離職證明、入監證明或天然災害證明等 五、相關資料可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tpwl.org/news/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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