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第2學期財團法人友達永續基金會「友達永續素養獎學金」 |
|---|---|
| 訊息分類 | 註冊組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2-12 11:00~2026-03-30 11:00 更新時間: 2026-02-12 11:06:00 |
| 訊息內容 |
一、具有良好品格之清寒優秀學子努力向上,激發誠信、正直及熱情務本精神之學子。 二、初審每校1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完成申請獎學金作業,以利後續審查作業。 三、申請條件: 1.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1)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3)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4)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中家庭清寒狀況欄位進行書面說明者。 2.其他表現條件: (1)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70分以上,並檢附書面證明。 四、申請者應繳驗之文件 1.清寒證明文件,參閱第三條第3-1點說明。 2.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乙份(表格一、表格二擇一填寫)。 3.學業成績證明,參閱第二條第3-2點說明。 五、詳細內容及申請單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