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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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註冊組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2-05 11:20~2026-06-30 11:20 更新時間: 2026-02-05 11:20:27 |
| 訊息內容 |
一、濟助對象:「貧戶之急難救助、貧戶之喪葬補助、貧戶之心理輔導、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前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濟助方式及申請方式 由全國的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褔機構專業的社工人員、醫院社工單位評估後,上網填寫轉介申請書, 並據實填寫案主具備的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殘障手冊…等> ,再向本會提出補助申請。 三、申請條件與救助 1.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救助一次為原則。 2.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本會申請書上據實註明。 3.申請書需要了解案主狀況後,再依照本會申請書的項目據實描述填寫, 4.選項一 (1)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2)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僅需要填寫於申請書後,本會與轉介人一同訪視案主時再請案主提供證明。(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重大災害證明、村里長證明……等。) 四、救助金額 1.各項救助案,由本會親訪審查了解後,依本會討論結果,核發救助金。 2.若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需要超過一次以上之救助者,得另以專案審核。 五、申請網站:https://reurl.cc/Vmb2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