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修正後「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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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6-01-27 14:10~2026-12-31 14:10 更新時間: 2026-01-27 14:10:25 |
| 訊息內容 |
主旨:修正「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名稱修正為「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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