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1-19 16:40~2026-12-31 16:40 更新時間: 2026-01-19 16:57:25
訊息內容

一、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如下:

(一)公務人員。

(二)教師兼任行政職務。

   (三)  約聘僱人員。

二、前開人員赴陸或港澳時,應詳閱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後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