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考試院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21 15:40~2025-12-31 15:40 更新時間: 2025-10-21 15:45:05
訊息內容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14年10月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114年10月8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7001701號令辦理。
二、依修正前之激勵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各主管機關應於每年6月底前將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審議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函送本部登記備查,以旨揭激勵辦法係自發布日施行,爰各主管機關114年模範公務人員尚未函送本部登記備查者,仍請依原規定辦理。
三、旨揭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人事法規/法規動態/人事管理司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