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113年9月4日生效。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9-10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10 10:11:49
訊息內容

主旨: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