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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市115學年度持續辦理校長專業成長社群(以下簡稱校長社群)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以下簡稱教師社群),鼓勵 各校依據課程綱要及本市課程教學發展重點踴躍申請社群。 三、115學年度本市校長及教師社群採分類、分級模式辦理,各社群之分類、分級與相關規定請詳閱實施計畫。 四、校長或教師社群活動之實施,應以不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 五、有意成立校長社群或教師社群,請填妥申請表(含經費概算表、教具教材費細目表)並逐級核章後,於115年4月6日(星期一)前分別上傳至下列指定位置: (一)校長社群:https://forms.gle/ay5FjKrRrgorfrjn9。 (二)教師社群: 1、學校彙總表:https://forms.gle/D1F5cxZkE7pQe22L7。 2、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https://forms.gle/m2TkhoTC6PQozjM18。 3、第二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https://forms.gle/zrFMG3XakJ5aqBE96。 4、第三類「AI暨教師數位二級社群」:https://forms.gle/DYQkBw1WS5LM6ELP6。 六、檢附115學年度校長社群及教師社群實施計畫(含申請表) 各1份若有校長或教師社群相關問題,請分洽下列各承辦人: (一)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施小姐(04-23584001): 1、校長及教師社群申辦行政作業。 2、校長社群「領導實踐社群」、「區域領航社群」。 3、教師社群第一類「教師精進四級社群」、第二類「初任教師共學社群」。 (二)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賴小姐(04-26872564轉115): 1、校長社群「AI暨數位領導社群」。 2、教師社群第三類「AI暨教師數位二級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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