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 學年度學生評量方式說明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9-24 09:30~2026-01-20 09:30
訊息內容

本校每學期舉辦期中及期末定期評量,學期成績共分兩個部分:

1. 期中、期末紙筆定期評量占50%,由各學年任課老師命題。
2. 平常表現成績占50%,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採取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如學習態度、課堂發表、實作評量、檔案評量等方式辦理,不及格同學老師給予提供補救和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