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本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以下簡稱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定期評量採計調整案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6-26 00:00~2026-07-0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26 11:37:07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辦理。
二、 旨案鑑定初選報名資格採計之定期評量範圍,調整如下:
(一) 二升三年級(甲組):採計一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二年級上學期第1次,由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
(二) 四升五年級(乙組):採計三年級下學期最後1次暨四年級上學期第1次,由學校舉辦之國語文、數學及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