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7日中市教課字第1140030545號函辦理。二、依教育部實施計畫,3年內(111年至113年)所有教師應完成參訓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114年累計完訓教師數應持續達100%。三、研習資訊:(一)時間:114年4月18日(星期五)至114年8月14日(星期四), 共辦理11場次,各場次主題及時間詳如附件實施計畫。(二)地點:本市立光復國中小(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35號)。(三)參加對象:本計畫跨校聯盟國中3組教師優先。(四)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光復國中小」項下搜尋課程內容或課程代碼進行報名。四、附件為本案實施計畫1份及公文,如有疑問,請逕洽光復國中小資訊組長林柏賢,電話:04-23393141分機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