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9山陽國小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要點公告
說明: 一、為維護學生權益,請各校加強宣導相關校園事件(如不當 管教、霸凌或性別事件)學生申訴管道如下: (一)校內求助管道: 1、向學校校內人員或專責單位(如學務處等)反映。 2、寫信至學校投訴信箱。 (二)校外求助管道: 1、教育部24小時專線「1953」或本局反霸凌諮詢專線 「0800-580-995」。 2、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或致電110尋求警政協助。 3、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投訴。 4、本市1999便民專線。 5、本府陳情整合平台。 6、本局局網-便民服務-意見信箱。 7、撥打本局學生事務室專線「04-2228-9111」依業務性質轉接專人服務。 . . 二、倘學生有心理輔導或諮詢需求,可至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網站-聯絡我們專區(https://scc.tc.edu.tw /CS_Taichung/index2.aspx?flag=ContactUs)留下相關聯 絡資訊,將由專人與學生聯繫,進行後續評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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