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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社會領域分團辦理「深化成效評估_社會領域高年級課程統整與探究之設計實作分區工作坊」研習計畫1份 |
| 訊息分類 |
研習公告 |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6-07-20 14:10~2026-07-27 14:10
更新時間: 2026-07-20 14:16:01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本市大雅區上楓國民小學115年7月10日上楓小字第1150003425號函辦理。 |
| 1、 |
時間:1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 2、 |
地點: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403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 |
| 1、 |
時間:1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 2、 |
地點: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403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 |
| 1、 |
時間:115年12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 2、 |
地點:教師研習中心201教室(403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 |
| 1、 |
本市國小各校請薦派一名高年級社會領域教師(含初任、代課代理老師)出席初階(依分區參加場次)與進階研習。 |
| 2、 |
如有其他名額開放非專長社會領域科任教師、未具教師資格、非專長之代理代課教師。 |
| (五) |
報名方式:請於研習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3.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大雅區上楓國小)項下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
| 1、 |
停車空間有限,建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參與研習。 |
| 2、 |
為響應環保及愛地球,請參與人員自行準備環保杯、水壺,會場不提供。 |
| 3、 |
研習為課程活動設計,參加研習教師請配合研習需求,務請必自備平板或筆電、社會課本,進行「社會領域高年級之統整與探究課程之設計與評量實作分區工作坊」之實務操作。 |
| 三、 |
本案聯絡人:行政輔導員馬玉華主任,電話04-25663664分機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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