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安親班業者專區】請下載附件表格,填妥後繳至學務處生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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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8-25 00:00~2025-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5 14:06:56 |
| 訊息內容 |
致 各安親班業者: 為維護學童放學後的接送、乘車安全,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國民小學學童課後委託接送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接受家長委託學童課後照顧服務接送學童之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業者應於學年開始前填具申請表,車輛接送者應檢附立案文件、家長委託書、接送學童名冊、接送人員基本資料、司機駕照影本及車籍等相關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
資料附件如下: ( 汽車接送者,請填p.1、3 ) ( 徒步接送者,請填p.2、3 )
注意事項: 1.以學年度為單位填寫,若中途有異動,再請自行主動向校方更正資料。 2.請自行下載、填寫,並依其內容檢附相關影本,於114.09.012(五)前送至學務處生教組。 3.如有填寫上的疑問,請洽學務處生教組張老師。
感謝您的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