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訊息分類 |
防疫公告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05-26 00:00~2025-06-02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6 08:33:54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3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812A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宣布自本(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防疫回歸常態化(請參閱防疫降階新聞稿、圖卡)。 |
三、 |
承上,旨揭管理指引即日起停止適用,惟為維護人員健康,仍請配合以下事項: |
(一) |
落實社區大學相關設施設備(含樂器、器材、餐廚具等)之清潔消毒作業。 |
(二) |
使用場域如為各級學校校園,仍應配合各級學校相關規範辦理。 |
四、 |
副本抄送本市各級學校,於社區大學落實相關設施設備清潔消毒之前提下,請惠予出借場地予社區大學,以維護市民終身學習權益。 |
五、 |
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教育部窗口吳小姐,電話:02-7736-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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