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辦理112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05-10 00:00~2024-05-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10 07:35:37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4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44628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綠色化學推廣,擴大知識傳遞及建立科學觀念,環保署辦理本(112)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
(一) |
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 |
(二) |
計畫執行期限:自核定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止。 |
(三) |
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大專校院及國民小學)。 |
(四) |
徵求主題: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
1、 |
應用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於107-111年建立之綠色化學或參考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教材、動畫、繪本、桌遊等進行教學或研習等推廣。 |
2、 |
以綠色化學12原則配合環保署化學局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為主題,開設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課程、編撰教材、教案、設計實驗、辦理演講、營隊、競賽及相關教學活動。 |
3、 |
參考環保署化學局全球資訊網主題專區及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資料編撰與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包括編撰教材、教案以及設計動畫、繪本、桌遊等。 |
1、 |
原則每案上限新臺幣(下同)15萬元,案件數8件,總經費120萬元。 |
2、 |
化學局得依案件實際申請情形及審查結果,於總金額內,調整補(捐)助案件核定之數量及金額。 |
三、 |
檢附環保署來函及相關附件,如有公開徵求案相關問題,請洽環保署化學局陳誌賢技士,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28,聯絡信箱:chihhsien.chen@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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