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防疫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5-10 00:00
~
2025-05-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10 07:32:4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2年5月5日府授勞動字第1120116177號函轉勞動部112年4月27日勞動條2字第1120054301號函辦理。
二、
為使貴中心、學校勞務提供者瞭解相關規定,請協助宣導,並請轉知所屬機關(單位)、學校依法辦理。
三、
檢附勞動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供參。
387040000E_1120037326_ATTACH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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