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110年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防疫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5-10 00:00~2025-05-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10 07:32:42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本府112年5月5日府授勞動字第1120116177號函轉勞動部112年4月27日勞動條2字第1120054301號函辦理。
二、 為使貴中心、學校勞務提供者瞭解相關規定,請協助宣導,並請轉知所屬機關(單位)、學校依法辦理。
三、 檢附勞動部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