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檢送本局修正後「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QA各乙份 |
訊息分類 |
防疫公告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04-21 00:00~2025-04-28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21 07:37:21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48355號函、本府教育局112年3月21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23411號函(諒達)及本府教育局112年3月24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24659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揭指引因應教育部公告4月17日起再度調整校園防疫新制,併同修正相關規定,重點摘述如下: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
(一) |
體育保健科:04-22289111分機54716張小姐、54718倪小姐。 |
(二) |
高中職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103廖股長、54112黃小姐。 |
(三) |
國中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204徐股長。 |
(四) |
幼兒教育事務:04-22289111分機54427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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