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衛生福利部於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防疫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2-26 00:00~2025-01-02 23:50 更新時間: 2022-12-26 07:22:22
訊息內容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於110年3月1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155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中華民國110年3月1日起,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自111年12月1日停止適用,檢送公告掃描檔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12月16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331485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衛生局衛生稽查員白小姐,(04)25265394分機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