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日期起迄 2022-11-25 00:00~2022-12-10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5 14:51:33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3日臺教社(一)字第1110115118號函辦理。
二、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微型電動二輪車之使用者,以學生及高齡者居多,請貴校將宣導DM及短片下載後,協助向學生及家長宣導,並將相關資訊掛置校網。
三、旨揭宣導DM電子檔下載網址為https://www.mvacf.org.tw/Literature,另宣導短片「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ˠ國語篇」下載網址為https://www.mvacf.org.tw/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