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臺中市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問答集-教師課務排代
訊息分類 防疫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9-01 00:00~2024-09-0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1 11:13:10
訊息內容
一、 本局111年8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1007085號函諒達。
二、 有關教師4天自主防疫期間請假課務處理,旨揭問答集為「課務自理」,查本局111年6月10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48160號函略以:教師如因家人確診,可請「自主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爰此修正旨揭問答集序號10。
三、 有關教師請假,各級私立及國立學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 檢附旨揭問答集修正後序號10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