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臺中市新平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照顧班招生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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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 公告單位 | 教務 董學奇 | |||||||||||||||
| 日期起迄 | 2023-12-21 00:00~2023-1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1 11:44:35 | |||||||||||||||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新平國小112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照顧班招生簡章 一、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職業婦女婚育、使父母安心就業,學生課後獲得妥善照顧,特依據「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開班。 二、活動內容:以生活照顧為主,輔以家庭作業指導及文康活動。 三、上課日期: (一)一~五年級:113年2月16日(五)至113年6月28日(五) (二)六年級:113年2月16日(五)至113年6月12日(三) 四、上課時間: (一)每日放學後到課後照顧班教室上課,18:10於本校大門口統一放學。 (二)政府規定之補班補課日,均正常上課。 (三)學校假日辦理運動會及運動會補假,課後班停課。 五、招生人數: 一~四年級預定各招收3班、五六年級預定各招收2班,每班20-25人,班級人數未達20人時得減班或併班調整,額滿時可列冊候補。 六、費用:
(一)分二期收費,2~4月為第一期、5~6月為第二期。預估金額如上表,開學後另發繳費通知單收費。 (二)繳費後如有退班情形,依「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班補充規定」辦理退費。 (三)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可減免費用,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四)開班後,如遇法定傳染病依法停課者可辦理退費。 (五)一般事病假、課照班時間參與其他活動、未全程參與等情形依規定恕不退費。 七、報名方式 (一)本次採線上報名,請於12月27日前,掃描QR-code填資料報名,或連結網址https://forms.gle/W75tEfnq3EW2UygNA 報名。收到系統回傳電子郵件即代表報名完成。 (二)報名人數超額時,弱勢學生優先錄取。 (三)預定1月2日於本校網頁公布錄取及編班名單。 八、家長配合事項: (一)學生若因故無法上課,應事先請假。 (二)為了培養孩子固定作息,放學如需提早接回,請盡量利用17:30,於大門口等候警衛通知老師。 (三)家長逾18:30未接回學生、或學生不服管教影響班級秩序者,將記1點處理,累計達3點時,學校得予退班退費。
業務承辦人:教務主任 董學奇,電話:23914533分機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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