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午餐祕書 陳韶莉
日期起迄 2024-01-03 00:00~2025-02-2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3 09:19:2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2年10月30日中市社助字第
1120151342號函暨本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第4條辦理。
二、本府社會局結合6大超商辦理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歲弱
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及
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本案服務對象:
1、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18歲
兒童或青少年。
2、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
連結餐食資源。
3、本府社會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
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合作商家:包含本市統一、OK、萊爾富、全家超商、楓

康超 市、家樂福、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等門
市據點,24小時皆可至上述超商門市領取緊急餐食。
(三)提供緊急餐食內容:
1、包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酒精類及菸品
除 外)。
2、緊急餐食以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
外帶(如疫情升溫,店內禁止內用)。
3、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4、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
服務不中斷。
5、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113保護專線協助
處 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四)注意事項:
1、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
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師展開追蹤與輔導機
制。
2、學童已有申請本局安心午餐券者,於非午餐時段,當
家庭有緊急事件發生或者兒少因無人照顧導致飢餓等
緊急餐食需求時,亦可至超商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
務之緊急餐食。
三、檢附臺中市愛心守護站學校宣導單張1份。
四、倘有關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任何疑問,請逕洽社會
局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
3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