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農業局辦理捕蜂捉蛇為民服務業務相關處理規範,詳如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19-08-15 00:00~2019-08-22 23:50 更新時間: 2019-08-15 08:57:42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農業局108年8月2日中市農林字第1080025939號函辦理。
二、 捕蜂捉蛇業務因長期無明確權責機關,為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往年都是由市府消防局辦理,惟至106年起改由該局接續辦理,且以委外方式執行,先予說明。
三、 本委外補蜂捉蛇工作依據契約之規定,其工作以建物範圍內(民宅、社區大廈、學校、店家及機關)及都會公園內之具危險性毒蜂及蛇類捕捉工作為原則,餘戶外之案件非契約履約範圍暫不予受理,合先敘明。
四、 承上,如各校接獲通報或發現蜂蛇出沒情事,其地點為非該局契約所能處理之範圍內,將不予處理,請依土地權管機關本依權責自行處理。

 

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