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3月18日師大特教字第1151007030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係依特殊教育法第46條規定,對於身心障礙及處於離島、偏遠地區,或因經濟、文化或族群致需要協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項目、工具及程序,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專書徵稿,以提供支援及輔導案例分享。 |
| (一) |
徵稿內容: 特殊群體資優學生之理論篇及發掘與輔導篇。 |
| 2、 |
中英文摘要(500字以內,含3個至5個關鍵字)。 |
| (四) |
收件期程: 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星期一)。 |
| (五) |
收件方式:請將電子檔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人信箱(fei0626@ntnu.edu.tw)。 |
| (六) |
聯絡人: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小姐(電話:02-77495047,信箱:fei0626@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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