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訊息轉知】公告「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Google Workspace服務使用規範」 |
|---|---|
|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資訊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11-24 17:10~2025-12-31 17:10 更新時間: 2025-11-24 17:16:56 |
| 訊息內容 |
公告「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並同步廢止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 說明: 一、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為統一管理本市所轄學校教職員生使用之行政帳號(@tc.edu.tw)及學習帳號(@st.tc.edu.tw),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例行會議審議通過新版「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附件1) 二、 新版規範整併行政帳號與學習帳號管理,並明訂服務用途僅供校務行政及教育學習使用,且新增帳號停權機制(90 日停權、120 日刪除)、空間使用上限(教職員 30G、學生 20G)及申復流程等內容;相關異同比較如附件對照表(附件2) 三、 原「學習帳號使用規範」肇訂於 111 年 5 月 17 日,因部分條文已不符現行帳號管理政策及服務運作需求,爰自本公告日起廢止之。 四、 本規範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相關會辦單位審酌意見後修訂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