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校內遺失物品處理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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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5-01-01 00:00~2025-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10 14:15:40 |
訊息內容 |
1.個人用品(衣物、文具等):統一放置二樓遺失櫃招領。每月月底於大穿堂陳列當月遺失物提供學生認領。 2.貴重物品(手錶、手環、鑰匙、現金、錢包等):請直接至二樓學務處生教組確認。半年後,仍無人認領,將捐贈慈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