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兼職宣導】請同仁務必遵守兼職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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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3-18 08:40~2026-12-31 08:40 更新時間: 2026-03-18 08:48:03
訊息內容

一、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管理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及相關兼職函釋或問答集(QA)等規定,業明定兼職範圍、限制、申請程序、核准條件以及下班時間得從事之行為與限制等相關事項。

二、為避免同仁因不熟悉法令致生違法兼職情事,請各位同仁如有兼職需求,務必先行瞭解相關法令規範,並依規定辦理申請程序,經核准後始得兼任;另就下班時間從事相關活動,亦請留意是否符合規定。倘有疑義,建議可先洽人事室協助釐清,以共同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