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檢送教育部公告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之「保險費、一定年齡及本保險保險金額、給付責任、給付範圍、各項給付項目內容與給付金額、醫療保險金起賠金額與給付限額、事務費及其他相關事項」,自114年8月1日生效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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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 公告單位 | 護理師 |
| 日期起迄 | 2025-07-28 00:00~2025-09-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28 11:50:59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803685B號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432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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