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5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轉知。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302B號函辦理。二、 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解釋令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