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重申各校教學內容應符合「教育基本法」所規範之中立原則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楊欣怡
日期起迄 2025-03-25 00:00~2025-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5 10:00:40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以下簡稱本法)第6條規定辦理。
二、查本法第6條第1項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請各校教師
在課程設計與教學引導時,應秉持專業與客觀的態度,不
受特定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維護校園的專業與中立立
場,營造理性及多元討論的學習氛圍。